前言
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教育部,2012a;以下简称《课标》)使用了45页的篇幅介绍了评价方法与案例,约占全书的四分之一,可见其对教学评价的重视。在该部分,《课标》提供了一系列让学生直接展示所学语言技能的表现性任务。为了帮助教师客观评价学生表现,为学习提供反馈,进而促进语言学习,《课标》还提供了这些表现性任务的评价标准。
按照Brown(2012)对语言教学和评价中的整体评价标准(Holistic Rubrics)和分项评价标准(Analytic Rubrics)的定义,《课标》提供的17个评价标准中,除两个口语评价标准是分项评价标准外,其他15个均为整体评价标准。有研究表明,在低利害课堂教学表现性评价中,应使用分项评价标准(Bachman & Palmer,2010; Brown, 2012;刘庆思,2009)。评价标准是课程专家对《课标》维度理解和把握的集中体现,但由于文件的纲领性性质所限,《课标》不可能对其展开详述。如何将整体评价标准转化为分项评价标准,以适应课堂教学形成性评价的需要以及如何在语言教学和评价中使用评价标准,对教师的评价知识和技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本文从Brown(2012)的评价标准开发和使用的理论出发,结合中学教学中的具体案例,从评价标准种类的选择和转换、评价标准的使用和评价结果的报告等角度尝试解读《课标》中“评价方法与案例”部分所提供的评价标准。
按照Brown(2012)对语言教学和评价中的整体评价标准(Holistic Rubrics)和分项评价标准(Analytic Rubrics)的定义,《课标》提供的17个评价标准中,除两个口语评价标准是分项评价标准外,其他15个均为整体评价标准。有研究表明,在低利害课堂教学表现性评价中,应使用分项评价标准(Bachman & Palmer,2010; Brown, 2012;刘庆思,2009)。评价标准是课程专家对《课标》维度理解和把握的集中体现,但由于文件的纲领性性质所限,《课标》不可能对其展开详述。如何将整体评价标准转化为分项评价标准,以适应课堂教学形成性评价的需要以及如何在语言教学和评价中使用评价标准,对教师的评价知识和技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本文从Brown(2012)的评价标准开发和使用的理论出发,结合中学教学中的具体案例,从评价标准种类的选择和转换、评价标准的使用和评价结果的报告等角度尝试解读《课标》中“评价方法与案例”部分所提供的评价标准。
摘要
《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供了17个语言表现性任务的评价标准,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本文从评价标准开发和使用的理论出发,结合中学教学评价中的具体案例,从评价标准种类的选择和转换、评价标准的使用和评价结果的报告等角度尝试解读如何使用课程标准中提供的评价标准。
关键词语 |
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表现性任务评价,分项评价标准,整体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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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质 |
电子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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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年份 |
2013
|
商品月期 |
第九期
|
商品代号 |
13IC6
|
起止页码 |
13-19
|
读者对象 |
中学篇电子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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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张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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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价格 |
3.5
元 |
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外文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