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北京师范大学主办,ISSN:1002-6541/CN11-1318/G4

《中小学外语教学》编辑部关于投稿者撤稿的说明

 
1. 投稿者若需从我单位撤稿,请使用投稿时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至flts@bnu.edu.cn, 以便我单位确认投稿人身份。
 
2. 撤稿邮件中需列出撤稿论文的标题和稿件编号。
 
3. 我单位会对作者的撤稿请求邮件予以确认。
 
4. 当我单位收到投稿者的撤稿邮件时,撤稿立即生效,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取消。
 
5. 我单位不接受电子邮箱与投稿时不一致的撤稿申请。
 
6. 对于作者撤回的稿件,我单位不接受同一作者就相同或相似内容再次投稿。
 
7. 作者撤稿邮件格式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中小学外语教学》编辑部: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北京师范大学《中小学外语教学》编辑部关于投稿者的撤稿须知内容( https://flts.bnu.edu.cn/node/710 ),现申请从您编辑部撤出稿件《××××××××》(稿件编号:×××××)。
 
申请人:×××
×××× 年 ××月 ×× 日
 
 
北京师范大学《中小学外语教学》编辑部
 
2015年5月18日